东方精工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个五年战略发展期(2018年~2022年)的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子公司百胜动力业务发展现状,为了更好地发展公司舷外机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百胜动力至境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百胜动力简介
百胜动力主营业务是舷外机和通用小型汽油机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舷外机业务是百胜动力聚焦的核心主业。
舷外机又称船外机,是一种悬挂在舟/艇艉板上,能推动舟/艇航行的可卸式动力装置,适配在内河、湖泊和近海领域使用的24米以下的舟艇,广泛应用于民用短途运输/捕鱼作业、游艇/摩托艇等休闲运动消费,以及军用/海事/防汛救援等领域。
2015年,东方精工通过现金收购持有百胜动力80%股份,取得百胜动力的控股权。2018年底,公司完成对百胜动力剩余20%股份的收购,百胜动力成为东方精工全资子公司。
东方精工2015年收购百胜动力以来,通过向百胜动力派驻管理团队,帮助其进行战略梳理,调整经营策略,优化采购、生产研发与销售等关键环节,在公司支持下,百胜动力在2016年~2020年期间实现了稳定持续的增长,已成为综合实力领先的国产品牌舷外机供应商。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推动旗下不同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十四五”期间国家高端装备国产化和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支持百胜动力通过分拆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大做强,成为国内舷外机行业的龙头企业。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子公司百胜动力分拆上市,不仅有利于东方精工更好的聚焦智能瓦楞纸包装装备业务,实现公司核心主业向“瓦楞纸包装行业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更能有利于促进百胜动力核心主业舷外机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拓宽百胜动力的融资渠道、提升融资效率,做大做强做精舷外机主业,最终有利于提升东方精工及百胜动力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风险提示
1、公司拟分拆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划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百胜动力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
2、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按以往三年(2018年~2020年)的净利润计算,公司尚不符合上述条件。未来是否能达到《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全部条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