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向侵权行为说不!
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出具专利侵权警告公告函,该公告函指出:
关于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斯伯公司”)专利200510078154.3,名称为“将两卷纸材料连接的接合装置,包括接合装置的展开装置”的发明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经(2020)粤73知民初588号一审和(2022)最高法知民终1999号终审判决的确定:被告广东振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远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广东博菱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菱斯公司”)被委托加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东莞市高通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公司”)采购使用的瓦楞纸板生产线中所采用的接纸机构成侵权,并被判决承担相应停止侵权和不等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未经佛斯伯公司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涉案专利的接纸机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71条的规定,故意侵权专利权的,将在确定侵权赔偿额的基础上,被判惩罚性的一至五倍赔偿倍数。
本判决生效后,即2024年6月14日之后,再行侵权将是故意侵权行为,将排除包括合法来源抗辩在内的一切抗辩,并且依法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